潘集区个人商标申请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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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个人商标申请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作者:淮南祥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9 08:39:17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五零号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二、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三、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四、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首先,部分商标业务可适用期限中止。当事人办理商标业务补正、审查意见书回文、商标规费缴纳、同日申请提供使用证据和协商回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办理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的申请、答辩、补充证据,以及请求无效宣告的答辩、补充证据等商标业务,因疫情导致其不能在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内提出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

其中,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者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办理商标业务之日。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隔离结束,或者所在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基于本次疫情的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同时存在上述时间的,适用对其最有利的时间作为权利行使障碍产生和消除之日。其次,当事人在办理上述商标业务时,可提交适用期限中止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列明当事人疫情期间所在地区、权利行使障碍原因和消除时间,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再次,主张期限中止当事人应提供感染治疗、被隔离或者被管控期限等证明材料,但当事人所在地区政府公开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除外。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负担,针对多件同类业务申请以相同事由主张期限中止的,可以仅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将该证明材料随其中一个案件提交,其他案件仅需在适用期限中止申请书中写明该证明材料所在案件的申请号。

最后,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淮南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能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附送相关证明材料。为了方便各位客户办理商标注册等业务,本公司特开通全程网上办理,安排专人线上值班,所有文件只需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客服人员即可享受1小时内申报的极速服务。

很多客户认为自己注册了一种字体的商标,在包装上的商标可以随便更换字体,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就违背了商标专用性原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不同字体的商标保护问题吧!

简体汉字与其对应的繁体汉字在发音,含义等要素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只不过是笔画的多少不等而已。因此,无论是简体汉字,还是繁体汉字,作为淮南商标注册后,其对应的汉字字体同样会得相应的保护,即如果注册人注册的是简体汉字,那么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相对应的繁体汉字,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

当然,注册人也不可以在使用相对应的繁体汉字时标示注册标记。否则,就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如确需使用,就必须及时地重新申请注册或在使用时不标示注册标记。同理,还有相对应的各种艺术字体,使用时都必须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状态为规范。

你注册了简体字商标名,别人用繁体字,如果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是不可以注册的。

《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简体汉字与相对应的繁体字,在发音、含义等要素上是完全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笔画的多少,因此,如果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就属于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这是不可以注册的。

在中国申请注册汉字商标,应按中国人的习惯,以简体字最好,但也不反对用繁体字作商标。简体字商标与其对应的繁体字商标在发音、含义、构成等据以决定商标是否相同、近似的要素方面均完全相同,区别只在于用字笔划的繁简,而这是由于汉字的特点以及中国的书写传统所决定的。

因此,无论是简体字商标,还是繁体字商标,在获准注册后其商标内涵都受到同等程度的保护。换言之,如果获准注册其中一种字体的商标,那么另一种字体的商标也自然受到同等的保护。

导读: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需要不断开发和积累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以保持企业技术的优势;二是需要保护好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能够利用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为自身带来经济效益,否则将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那么如何让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真正为高新技术企业带来好处。

根据2016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中所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同时,也详尽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等具体事项。那么,站在企业的角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到底有哪些真正的好处呢?

这还得从高新技术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说起,即“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要求研发型的企业具有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高新技术的发展就缺乏强大的支撑,高新技术企业想要稳步发展也将变得举步维艰。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体现在市场上,市场的竞争体现在商品上,商品的竞争体现在技术创新上,技术的竞争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与其拥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多少有极大的关系。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公司,无一不是知识产权的“大户”。就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技术是其生存的前提,技术保护是维持其生存的保证。只有不断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依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占领市场,才能取得竞争优势。

2.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创新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长盛不衰的动力。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创新制度,以保证企业强大的生命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是一种推动和保障技术创新的基本制度,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不流失,并获得生产经营的独占权,及时收回投资。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又推动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向更高层次发展。

3.保护高新技术业主对其高新技术成果的正当权益知识产权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一定的智力成果关系,高新技术是一种富有活力的智力成果,更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的调整。知识产权法律通过调整高新技术开发者、投资者、应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既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向相关行业拓展,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又能切实地保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业主的正当权益,维护高新技术产品市场流通秩序和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秩序。

4.促进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以为例,政府出台大量促进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企业可结合自身条件匹配相关科技创新政策,既可以得到政府方面的认可和财政支持,也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效益发挥到最大。

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优势进入市场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知识产权机制既保护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也使其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样就可以激励这些企业继续进行技术创新,吸引研究开发投资,形成良性循环,达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目的,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是具有专属性的,商标权只能由商标权人使用,保护商标对保护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

1、正确使用商标。不要使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相混淆。如“阿斯匹林”(Aspirin)开始是药品的商标,但后来逐渐成为消炎药的通用名称,它就不能作为商标再受到保护。为突出商标,可使企业名称与商标相一致。由于商品包装上都要注明生产者名称,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选购,现在不少企业也是这样做的。

2、分清商标转让类别。商标转让主要分为全部转让和许可使用,全部转让实际上就是出售,转让后原企业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所以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一般不应出售。许可使用包括独占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前者指只转让给一家使用,因而相应地转让代价要较高。对受让的厂家应注意,商标虽然转让了,但原产地不会转让。如国内有一些生产日本名牌彩电的厂家,虽可以使用那些著名的名牌,却不能注明是“日本制造”,因而实际商标价值与原商标是不能等同的。

3、对假冒商标要及时依法打击。越是名牌,假冒商标的危害很大。既会损害被假冒商标的信誉,也响本企业产品销量,而且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要运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刑法》来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新修订的《刑法》,假冒商标罪的主体除了是公民外,还可以是单位,对假冒企业要判处罚金,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出口商品商标被侵权的,应依据《巴黎公约》来寻求国际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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